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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

发布时间:2018-05-22编辑整理:江苏自考网浏览次数:(

来源:江苏自考网 时间:2018-05-22 04:21:53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有关课程的通知

  

为适应监(所)企分开改革工作的需要,经与司法部协商,全国考委法学类专业委员会审核,决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有关课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中的“监所企业管理学”(课程代码02405学分)课程,由“劳教管理学”(课程代码08525学分)课程代替。为保证该专业的总学分及规定的课程门数,原选考“劳教管理学”课程的考生,在调整实施后应加考“狱政管理学”(课程代码02395学分)。

二、鉴于法学类专业课程的调整,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中的“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2136学分)改为“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9177学分);将“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2156学分)改为“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课程代码09197学分)。

以上调整内容从2007年开始执行,该专业的“监所企业管理学”、“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及“刑法原理与实务”等3门课程从2007年起不再安排考试。考生在了解到信息后及时调整学习计划。

 

 

                   

 

 

 

 

 江苏省招生考试中心

                      2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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