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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考须知

发布时间:2019-11-25编辑整理:江苏自考网浏览次数:(

来源:江苏自考网 时间:2019-11-25 15:21:24

郑重声明

在上一批次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指导过程中,南大继续教育学院接到部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学本科专业的自考生投诉,称被要求加入冠以“南京大学”为名的论文指导微信群或QQ群,个别社会办学机构的网络页面上也出现了上述两个专业毕业论文“预报名”的宣传信息。为防止虚假信息误导广大考生,作为南京大学自学考试的归口管理部门,我院郑重声明:

第一、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唯一的报名渠道是“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https://sdata.jseea.cn/tpl_front/homepage.html),不需要所谓的“预报名”。

第二、南大继续教育学院从未组织过与自考毕业论文有关的微信群或QQ群。

第三、我院没有和任何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自考毕业论文相关培训班。

第四、按照江苏省统一标准,南京大学自考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文科为200元/人、理科为220元/人,此外不收取其他任何收费。

第五、南京大学自考毕业论文答辩皆在本校举行,无任何校外答辩点。

第六、本次南京大学自考论文报名相关信息详见“2020年(上半年)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考须知”。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办学过程中,如发布和上述声明不符的信息,均为虚假信息。因轻信此类虚假信息所导致的损失,南京大学均不承担责任。请广大考生务必甄别信息真伪,切勿上当受骗。对于损害学校办学声誉的单位或个人,南京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举报电话:025-83593065,83593442。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1月

2020年(上半年)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所有课程的理论考试已全部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考生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网站报名时,如果遇到某门课程成绩在系统中没有显示,请在备注里说明情况。

根据省考试院的苏教考自〔2018〕9号文,南京大学自考社会工作与管理本科专业、销售管理本科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本科专业已经停考,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至2020年下半年结束。有鉴于此,仅对上述3个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报名资格审核从宽,原则上通过该专业50%的课程即可同意报名。

不再要求“考生必须取得专科学历才能报考毕业论文答辩”。

不再要求“论文成绩一年之内有效”,考生获得的论文成绩长期有效。

二、论文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第40号),凡经查实存在毕业论文买卖、代写、抄袭、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南京大学即将出台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本批次自考毕业论文将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考生毕业论文必须通过学术规范检查,如果毕业论文重复率(即文字复制比)不能达到要求,则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及成绩。

本批次报名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务必于2020年3月15日起浏览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ces.nju.edu.cn)首页新闻公告“南京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查重事宜的通知”,通知中将详细说明论文查重的具体方法及要求。请各位考生高度重视并互相转告!

查重工作将依托“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采用考生自查、学校复查的方式进行。考生务必端正态度,不可心存侥幸。考生在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不得伪造数据,严禁抄袭剽窃,引用他人文章必须注明参考文献。如果查重之后论文需要大幅度修改,导致考生无法按期参加答辩,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次为2019年12月1日上午9点-2019年12月4日下午17点),在省考试院“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论文答辩网上报名,过期不予补报。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Email等信息务必准确(重要)且为考生本人常用。后续指导与答辩事宜中以此为准,如若填错责任自负。

注意1:在省考试院网站报名时,不用填写论文的“提纲”。

注意2:若相同专业有多个准考证,用其中一张准考证报名一次即可,切勿重复报名。

注意3:若不同专业有多个准考证,报名时请勿用错准考证。

2、我校将于2019年12月6日下午5点之后在省考试院网站给出审核结果。没有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12月6日-8日发送电子邮件至zxks@nju.edu.cn进行申诉,过期邮件不予受理。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准考证号+专业名称”。

申诉材料主要为本人成绩材料的清晰图件(jpg格式,每张图件小于150KB,不超过十张),考生在邮件中可适当对成绩情况进行文字说明。必须有确实的材料证明考生已经取得全部理论课程成绩,否则申诉一律无效。如果发现考生伪造成绩,则当次报名无效,此后壹年内禁止再次报名论文答辩。

3、我校南京大学将于2019年12月11日在省考试院网站对考生申诉材料给出复核结果。没有通过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在网上缴纳费用(即无法参加答辩)。仍有疑问的考生,请务必于12月11日下午5点之前致电继教院自考部025-83593065说明情况。

4、我校南京大学将于2019年12月13日下午5点之后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首页新闻公告中公布每位通过审核考生的支付码,网址为ces.nju.edu.cn。

5、考生请于2019年12月14日-18日在“南京大学在线支付平台”缴纳论文指导答辩费,网址为 pay.nju.edu.cn,逾期不予补缴。考生点击“校外用户”,通过支付码登录并完成在线缴费。没有开通网银的考生,可请他人代为在线缴费。

本次论文答辩报名以缴费为准。凡是未缴费者,所有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理。我校当前自考本科专业中,仅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论文指导答辩费为220元,其余专业均为200元。

2020年(上半年)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考须知(图1)

图1 南京大学在线支付平台登录页面示意图 

根据《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财综[2017]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7]77号)文件要求,我校于2018年1月1日起废止中央财政手工票据、逐步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考生完成在线缴费三个工作日之后,通过支付码登录平台可见“电子票据”,不再另外开具票据。

四、论文写作

1、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5日期间,考生务必经常浏览南京大学相关院系网站(网址请见附表一,各个院系出通知的时间并不相同),关注论文分组结果、了解院系的论文写作要求以及具体安排。院系将明确每位考生的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及其Email,以及每位考生的论文编号*。其中广告学专业、计算机相关专业考生人数较少,由院系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2、自院系公布导师及其Email之日起的壹周内,考生须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发送到导师电子邮箱,模板见本文档末尾附件。邮件标题格式为“论文编号+姓名+准考证号+专业名称”。此后考生的论文稿应直接与导师通过Email交流。考生注意自留论文底稿。我校有列出选题供考生选取,考生也可自行拟定题目。注意:考生如不能按时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发送到导师电子邮箱,视同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特别提醒:如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邮箱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考生与导师未能取得联系,请考生务必主动与院系联系人进行沟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2020年1月至4月,考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并反复多次进行修改。考生应遵照导师的意见,多学习、勤思考,力争写出高质量的文章。

5、2020年4月20日之前,考生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定稿。考生将定稿后的论文打印一式四份,一份考生自留,另三份务必在5月份来我校答辩时交给答辩教师。在完成撰写论文的同时,还要准备好供论文答辩时使用的论文内容简介(以4-6分钟的讲解时间为限)。

五、注意事项

1、不按时撰写及修改论文的考生,如若不能正常参加论文答辩,后果自负,论文指导答辩费不予退还。

2、已经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严禁剽窃抄袭。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无证件者不予参加答辩。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4、每年的5月底、12月初可在省考试院网站办理考试报名、课程免考以及毕业等事宜,具体时间请以省考试院通知为准。考生应尽早办理,以免误事。

六、撰写要求

1、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科学,有一定的新意,文笔流畅,字迹清楚。

2、计算机相关专业的论文篇幅在5000字以上(篇幅不设上限)。其他专业的论文篇幅在5000到10000字之间即可。

3、论文的页面均为A4纸。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4、如我校院系(或导师)对于论文撰写另有其它要求,请以院系要求为准。

七、网络课件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对报名我校毕业论文答辩的自考生开放《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网络课件。请考生据此掌握撰写毕业论文的各项要点。

该课件重点介绍了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以及毕业论文构成要素和相关要求。2019年12月30日起,本批次自考生可以浏览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首页(ces.nju.edu.cn),选择“学生学习平台”—“其它学习者”,进行该网络课件学习。用户名为考生报名自学考试时所用的身份证号码(绝大部分为18位二代证,个别为15位一代证),初始密码均为考生18位二代证的后6位。

八、成绩查询

每年5月25日后公布5月份的社会自考论文答辩成绩,每年12月1日后公布11月份的社会自考论文答辩成绩。考生可以登录省考试院的“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zxks.jseea.cn)进行查询。

九、其它说明

我校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请在每年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ces.nju.edu.cn)首页新闻公告中关于学士学位申请与发放事宜的通知。

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前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成绩,均可以用来申请学士学位。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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