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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上)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7编辑整理:江苏自考网浏览次数:(

来源:江苏自考网 时间:2021-05-17 16:36:44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规定,现将 2021 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成人学士 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主考各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旅游管理、秘书 学、心理健康教育)2021 年 6 月毕业的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
2.学位课程成绩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列各专业 4 门学位课程考试总成绩 达到 280 分以上(含 280 分),即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 70 分以上(含 70 分)。学 位课程不得使用非自学考试课程申请免考,使用自学考试相同课程代码申请免考的,需在 申请时提供原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1)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位课程: 中国现代文学史、 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2)新闻学专业学位课程: 新闻评论写作、外国新闻事业史、传播学概论、公共关系学
【新闻学专业老计划中‘编辑学’课程,不能作为“公共关系学”替代课程来申报学位】;
(3)英语专业学位课程: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语翻译、口译与听力(实践)
【英语专业在本科段中原考“369 英语阅读(一)”与“370 英语阅读(二)”两门课 程的,其平均成绩可替代“高级英语”课程成绩;原考“372 英译汉”与“374 汉译英” 两门课程的,其平均成绩可替代“英语翻译”成绩】。
(4)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课程: 管理学原理、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
(5)秘书学专业学位课程: 中国秘书史、文书学(或应用文写作)、公文选读(或文书档案管理)、机关管理
(6)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课程: 心理治疗(一)(含实践)、变态心理学(一)(含实践)、团体咨询、社会心理学(一)
3.学位外语成绩要求:
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规定的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 70 分(含 70 分) 以上。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同达到我校学位外语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英语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生。
(2)我校本科(或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且原学位外语课程与现专业学位外语 课程一致者。
(3)在原毕业院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 425 分(含 425 分) 以上者。 英语专业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规定的第二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 70 分 (含 70 分)以上。
4.论文成绩要求: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或优秀等级。 注意:如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上和学位有关的课程为免考的,需提供相关免考申请材料 (如其他自考专业的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四、六级成绩单和对应的毕业证书等)

三、申请步骤
1.申请者必须在 2021 年 10 月 11 日-15 日,登陆学位申请网站,确认信息,提交材 料。(网址:http://47.118.34.80/platform/app/login)
2.2021 年 10 月 25-26 日,再次登陆网站查询学位初审结果。学位状态为审核通过 的,请于 10 月 27 日,通过顺丰快递或邮政 EMS(勿使用其他快递),将小二寸照片 2 张 (和毕业照片同底版,规格:高 4.5cm,宽 3.5cm,纸质照片照相馆冲洗,勿用打印的快 照,已出现多次领取证书时照片已变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专业名称、准考证号),信 封一枚(装照片用,信封上写明缴费流水号、姓名、专业名称、准考证号),邮寄至:江 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 122 号南师大 15 号楼 107 室,收件人:自考办,电话:025- 83598522。
3.10 月 27 日,汇款缴纳学位评审费 200 元/人。请汇至: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 云南路支行;户名:南京师范大学,账号:10100501040005684,留言栏备注:姓名+缴费流 水号。只能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或银行柜台转账汇款,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
4.邮寄照片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学位评审费的汇款时间也是 2021 年 10 月 27 日。请大家配合,不要提前也不要延迟。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只有一次机会,考生应在 毕业后规定的时间向我校申请,逾期一律不补授。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必须按规定 时间向我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做自动放弃。
2.由于学位评审是以毕业登记时的成绩作为评审依据,若考生在申请毕业前未达到 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暂缓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重新报名参加相关课程 的考试(核),直至所有条件都符合后再办理毕业手续,并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申请毕 业后再参加自学考试有关课程的考试成绩不能作为学士学位申请的依据。
3.以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 http://jxjy.njnu.edu.cn/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网站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20 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上)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通知”的全部内容,想获取更多江苏自考的相关资讯,如江苏自考常见问题、院校动态,政策公告,考试题库,复习备考、专业目录。敬请关注下方“江苏自考微信公众号”或加入“江苏自考考生交流群”和千万自考生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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