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江苏自考网(www.jiangsuzikao.com)!

咨询电话:025-83235887 / RSS地图 / 网站地图
自考专题:
来源:江苏自考网 时间:2018-05-23 12:29:25
  扶养的分类
  婚姻家庭法上的扶养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依扶养主体间辈分之不同,可分为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及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
  2、依扶养的方法之不同,可分为同居生活的扶养与不同居而给付扶养费的扶养。
  3、依扶养的条件及程度之不同,可分为生活保持义务与生活扶助义务。
  这种分类以瑞士民法为代表。瑞士民法分扶养义务为:夫妻、父母子女间的“生活保持义务”与其他亲属间的“生活扶助义务”两种。夫妻、父母子女为现实的全面生活共同体,且互负共生存的义务。
以上就是关于“自考婚姻家庭法考点:扶养的分类”的全部内容,想获取更多江苏自考的相关资讯,如江苏自考常见问题、院校动态,政策公告,考试题库,复习备考、专业目录。敬请关注下方“江苏自考微信公众号”或加入“江苏自考考生交流群”和千万自考生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欢迎关注“江苏自考网微信公众平台
江苏自考网微信公众平台
(自考资讯,一手掌握!)
欢迎加入“江苏自考网微信交流群
江苏自考网微信交流群
(扫码进群,领取《 备考资料和备考方案 》哦!)
8888人已通过
开始测试

江苏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报考提醒

报名入口 查询系统

自考交流群

咨询老师

扫一扫,加入江苏自考交流群免费送《备考资料和备考方案》

扫一扫,加入“江苏自考交流群”
进群领取《备考资料和备考方案》

报考服务

025-83235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