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江苏自考网(www.jiangsuzikao.com)!

咨询电话:025-83235887 / RSS地图 / 网站地图
自考专题:
来源:江苏自考网 时间:2018-05-23 12:28:13
一、合同的形式概述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即在合同的形式上,当事人有自主选择权,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合同的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门规定的,应遵守规定。
二、合同的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内容的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口头形式的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三、合同的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合同的形式。《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一般有表格合同;合同凭证,如车票、保险单;合同确认;格式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等优点。
     四、推定形式
     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承诺,合同成立。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法学习笔记 合同的形式”的全部内容,想获取更多江苏自考的相关资讯,如江苏自考常见问题、院校动态,政策公告,考试题库,复习备考、专业目录。敬请关注下方“江苏自考微信公众号”或加入“江苏自考考生交流群”和千万自考生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欢迎关注“江苏自考网微信公众平台
江苏自考网微信公众平台
(自考资讯,一手掌握!)
欢迎加入“江苏自考网微信交流群
江苏自考网微信交流群
(扫码进群,领取《 备考资料和备考方案 》哦!)
8888人已通过
开始测试

江苏自考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站文章内容信息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报考提醒

报名入口 查询系统

自考交流群

咨询老师

扫一扫,加入江苏自考交流群免费送《备考资料和备考方案》

扫一扫,加入“江苏自考交流群”
进群领取《备考资料和备考方案》

报考服务

025-83235887